資訊丨創新電子訴訟發展 助力智慧法院建設
作者: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 2018-08-24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為標志的頂層設計下,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是司法改革和法院系統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議題。推進信息技術在司法審判活動中的深度應用,打造“互聯網+”訴訟服務,將信息通訊技術、人工智能等現代化高新科技與司法審判業務相碰撞融合,確也擦出了不少絢麗的火花,訴訟的電子化便是其中之一。
電子訴訟,即當事人、律師、法官可以在網上進行訴訟活動,是信息化時代背景下我國司法改革的需要,其開放、共享、高效的特性也契合了公正司法的要求,對提高司法質效、改善群眾的訴訟服務體驗、樹立司法公信力具有出人意料的積極效果。
電子訴訟是對現有訴訟模式的補充和完善,發展和推廣電子訴訟是建立智慧法院的必經之路,是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重要途徑。雖然,這一新型訴訟方式在推廣和使用過程中存在重建設、輕應用的趨勢, 但從長遠來看,電子化訴訟仍是未來發展的方向和建設的重點,現階段電子訴訟應在改良基礎上向縱深推進,充分利用司法大數據,使互聯網直至人工智能與訴訟服務深度融合,推進電子訴訟創新式發展。
如何創新電子訴訟發展?
(1) 電子訴訟創新式發展,要打造安全的智能審判系統,實現技術賦能。
在交往場景日益數字化的背景下,指紋識別、人臉識別等技術在司法領域的應用可助力訴訟參與人的在線身份識別和確認,類案檢索、裁判文書寫作、證據分析和推理等則可助力法官辦案。
中長康達深耕法院行業,自主開發的“微法院”平臺 以大數據、人工智能、互聯網+ 技術為支撐,利用微信小程序作為人機交互、設備交互的界面,有機地將公有云、公共通信設施、政法大數據、傳統應用系統等資源結合在一起,為當事人或律師提供在線立案、在線證據交換、在線調解、在線取證、在線庭審、在線質證、在線合議、在線送達、在線閱卷等功能,同時具有在線陪審、在線信訪、在線建言及律師在線服務等功能,實現了所有訴訟活動的網上一站式辦理,強勢助力法院打造安全的智能審判系統。
(2) 推進電子訴訟創新式發展,要探索涉網訴訟規則,豐富完善訴訟制度。
電子訴訟是訴訟程序的新形態,沖擊了傳統訴訟的規則、原則,在構建電子訴訟的過程中必須認真對待這些變化的因素,重新反思、調整、定義訴訟原則,以法律認可打造制度合法性基礎,以制度張力去容納現代科技。
首先要確認電子訴訟的地位,明確規定電子訴訟適用的情形,細化在線立案、在線送達、在線庭審等8大類主要訴訟服務的具體工作流程,明確各環節的職能分工和完成時限,確保法官能夠及時、準確的回應當事人的網上訴求,以此獲取民眾對電子訴訟權威性和安全性的認可。
其次要健全訴訟規則,探索有關電子訴訟的啟動、當事人確認、在線送達、案件生效直至執行結案等專門的涉網訴訟規則,以全新的規則支撐現代技術。
(3) 推進電子訴訟創新式發展,還要共享數據資源,實現邊際效益遞增。
首先是訴訟機制跳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與調解、仲裁等在線互聯互通,實現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內外信息要素的自由轉換,建設一體化糾紛解決平臺。比如,在平臺內設置統一的訴調對接數據接口,將在線調解與在線立案、在線司法確認、在線審判、電子督促程序等有效銜接,以解紛供給創新適應日益增長的解紛需求。
下一步是讓審判信息與社會其他部門信息實現跨界共享,更加注重發揮審判活動對社會行為的引導功能。依托于大數據平臺,法院在審判數據基礎上,利用其他相關社會數據,對社會某一時間內突發問題及其類型化進行社會學分析預測,為自身審判活動、應急的行政管理、未來的立法活動等發揮重要的參考指導作用。